論語集説/里仁第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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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而不仁。禮樂不之用。故以次八佾也。
朱註
凡二十六章。

子曰。里ヲルヲ

【集解】
鄭玄曰。里者民之所居。居仁者之里是爲レ美。

擇不。焉ンゾナルヲ

【集解】
鄭玄曰。求居。而不仁者之里。知。
【集疏】
皇侃云。沈居士曰。言所居之里。尚以仁地美。況擇身所一レ處。而不仁道。安得智乎。翟灝云。張衡思玄賦文選注。後漢書張衡傳注引論語。皆擇作宅。劉璠梁典署宅歸仁里。亦用宅字。葉夢得論語釋言曰。以擇爲宅。則里猶宅也。蓋古文云然。今以宅爲擇。而謂里爲居。乃鄭氏訓解。而何晏從之。當古文上レ正。物茂卿云。里訓居。孟子引此章之言。曰夫仁。天之尊爵也。人之晏宅也。又曰。居仁由義。又曰。居天下之廣居。數言而不已。蓋本於此。趙岐注孟子。曰里居也。可善解孟子已。荀子曰。仁有里。義有門。仁非其里而虛之。非禮也。義非其門而由之。非義也。注虛讀爲居。聲之誤也。
毛詩鄭風將仲子篇。無我里。傳云。里居也。是里訓居。不於趙岐。其爲古訓知矣。然參之孟荀。身所一レ處爲里。與居字差別。孟又謂由爲路。荀則爲門。皆與里及宅相對爲文。其義益明。自鄭訓里爲閭里之里。後儒皆從之。物能闢之千載之後。其見卓矣。然猶疑里處異一レ文。遂以仁爲一レ美爲古語。蓋末此義也。葉以古文作一レ宅爲正。然孟子引此章。亦作擇不一レ仁。則其説非也。鄭注民字。邢本作仁。蓋唐人諱民。改爲人字。遂譌爲仁耳。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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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本

【朱注】里有仁厚之俗爲美。擇里而不於是焉。則失其是非之本心。而不爲知矣。

子曰。不仁者不以久一レ

【集解】弘安國曰。久困則爲
【集疏】皇侃云。約猶貧困也。

以長

【集解】弘安國曰。必驕溢。
【集疏】皇侃云。樂富貴也。

仁者安ンジ

【集解】包咸曰。惟性仁者。自然體之。故謂仁。

知者利

【集解】王肅曰。知仁爲一レ美。故利而行之。
【集疏】伊藤源佐云。仁者之於仁。猶身之安衣。足之安一レ履。須旲離焉則不樂。是之謂安。知者之於仁。猶二病者之利藥。疲者之利一レ車。雖常與此相安。然深知其爲一レ美。而不捨。是之謂利。
【案】安仁猶屨適忘一レ足也。利仁猶車服一レ賈也。
【朱注】約窮困也。利猶貪也。蓋深知篤好。而必欲之也。不仁之人。失其本心。久約必濫久樂必淫。惟仁者則安其仁。而無適不一レ然。知者則利於仁。而不守。蓋雖深淺之不一レ同。然皆非外物所能奪矣。

○謝氏曰。仁者心無内外遠近精粗之間。非存而自不亡非理而自不亂。如目視而耳聽手持而足行也。知者謂之有一レ見則可。謂之有一レ所レ得則未可。有存斯不亡。有理斯不亂。未意也。安仁則一。利仁則二。安仁者。非顔閔以上。去聖人遠。不此味也。諸子雖卓越之才。謂之見道不一レ惑則可。然未於利一レ之也。

子曰。唯仁者能好レ人。能悪レ人

【集解】孔安國曰。唯仁者能審人之所好惡

【集疏】者茂卿云。大學曰。民之所好好之。民之所惡惡之。此之謂民之父母。是也。

【案】舜選於衆皐陶。不仁者遠矣。是能好人也。唯仁人放流之

諸四海。不與同中國。是能惡人也。雖無其位。苟以是心惡人。亦仁者之事也。

【朱注】惟之爲獨也。蓋無私心。然後好惡當於理。程子所謂得其公正是也。

○游氏曰。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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力能爲之。上章仁者安仁。知者利仁。成德之人也。此以好悪之。乃性質之異。其爲仁矣。言其必能爲仁也。

ラン能一日用フル其力於仁矣乎。我未力不

【集解】
孔安國曰。言人無能一日用其力仁者耳。我未仁而力不足者

蓋有ラン之矣。我未也。

【集解】
孔安國曰。謙不盡誣時人。言仁。故云。爲能有爾。我未之見也。
【集疏】
皇侃云。孔子既言無有。復恐頓誣於世。故追解之云。世中蓋亦當一日行仁者。特是自未嘗聞見耳。朱熹云。蓋疑詞。有之謂力而力不足者
以尚邢疏得之。孔以蓋有一レ之。爲一日用力於仁之人。朱則兼我未一レ力不足者。據下句我未之見。集注以長。皇本之矣作之乎。注爲能下有仁字。爾作耳。
【朱注】
夫子自言。未仁者惡不仁。蓋好仁者。眞知仁之可一レ好。故天下之物。無以加一レ之。惡不仁者。眞知不仁之可一レ惡。故其所以爲一レ仁者。必能絶去不仁之事。而不使少有一レ於其身。此皆成德之事。故難得而見一レ之也。」有能一日云云。言好仁惡不仁者。雖見。然或有人果能一旦奮然用力於仁。則我又未其力有足者。蓋爲仁在己。欲之則是。而志之所至。気必至焉。故仁雖能。而至之亦易也。」蓋疑辭。有之謂力而力不足者一。蓋人之気質不同。故疑亦容或有此昬弱之甚。欲進而不能者。但我偶未之見耳。蓋不敢終以爲一レ易而又歎人之莫肯用力於仁也。○此章言仁之成德。雖其人。然學者苟能實用其力。則亦無至之理。但用力而不至者。今亦未其人焉。此夫子所以反覆而歎息之也。

子曰。民之過也。各於テス其黨。觀レバ過斯ココニ仁矣。

【集解】
孔安國曰。黨黨類。小人不君子之行。非小人之過。當恕而勿一レ之。觀過。使賢愚各當其所。則爲仁矣。
【集疏】
皇侃云。人之有失。各有黨類。小人不君子之行。則非小人之失也。猶耕夫不一レ耕。乃是其失。若書。則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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耕夫之失也。若觀人之過。能隨類而責。不備一人。則知此觀過之人有仁心也。殷仲堪解小異於此。殷曰。言人之過失。各由於牲類之不一レ同。直者以邪爲義。失在於寡一レ恕。仁者以惻隱誠。過在於容一レ非。是以與仁同過。其仁可知。觀過之義。將於斯者。焦循云。皇疏作民之過也。與注小人合。觀讀如其所一レ由之觀。但見其過。而概加責焉。非仁也。諦視而察之。知仁術矣。各於其黨即是觀過之法。此爲蒞民者示也。皇侃云。猶耕夫不一レ耕乃是其失。若書。則非耕夫是過也。此説黨字義最明。後漢呉祐傳。以掾私賦民錢衣進上レ父。爲過知一レ仁。是以錢之過仁。異乎孔注。漢書外戚傳燕王旦爲丁外人侯上書。稱子路姊喪。期而不除。孔子非之。子路曰。由不幸寡兄弟。不之。故曰。觀過知仁。是當時有此一説。然以蓋主而侯外人。豈得仁。子路親愛其姊。偶愆於禮。夫子裁之。即時改正。且以此爲過知一レ仁。儗非其倫矣。呉祐所稱。孫性之事。尤足詐而敝一レ俗。遂因有安丘男子因母殺人之事矣。孔子之訓精善。呉祐之見。乖乎聖人
民之有過。不輒罪一レ之。徐觀察其所一レ由。斯知其人爲仁者矣。經注之意當此。孟子曰。仁之實。事親是也。祐意蓋出於此。殷仲堪引表記與仁同過。然後其仁可一レ知。以證此章。然與仁同過者。百不一二此爲仁之術。溢亦甚矣。竟不孔注精也。邢本民作人。沿唐本避一レ諱耳。今從皇本
【朱注】
黨類也。程子曰。人之過也。各於其類。君子常失於厚。小人常失於薄。君子過於愛。小人過於忍。尹子曰。於此觀之。則人之仁不仁可知矣。○呉氏曰。後漢呉祐謂椽以親故。受汙辱之名。所謂觀過知仁是也。愚按。此亦但言人雖過。猶可此而知其厚薄。非必俟其有一レ過。而後賢否可上レ知也。

子曰。朝カバ道。夕ストモナリ矣。

【集解】
何晏曰。言將死不一レ世之有一レ道。
【集疏】
朱熹云。道者事物當然之理。苟得之。則生順死安。無復遺恨矣。朝夕所言其時之近。物茂卿云。道者先王之道也。子貢曰。文武之道。未於地。在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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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之時也。孔子所至訪求。汲汲乎弗已。恐其墜於地也。 夕死可矣。孔子自言其求道之心如是其甚也。翟灝云。漢石経矣作也。 【案】 経單言道。而古注云有道。礙於文矣。且此章在下下付き文字民之過。與上志於道之間上下付き文字。則朱注爲是。但以道爲事物當然之理。乃其家言。非二古義也。物説得レ之。石経矣作也。似長。 【朱注】 道者事物當然之理。苟得之。則生順死安。無復遺恨矣。朝夕所以甚言其時之近。 ○程子曰。言人不以不道。苟得レ聞レ之。雖レ死可也。又曰。皆賽理也。人知而信者爲レ難。 死生亦大矣。非誠有得,豈以夕死可乎。

子曰。士志シテ於道。而恥ヅル惡衣惡食者。未レ下付き文字カルニ也。 【朱注】 心欲道。而以口體之奉不人爲恥。其識趣之卑陋甚矣。何足與議於道哉。○程子曰志於道而心役乎外。何足與議也。

子曰。君子之於ケル天下也。無適也。無レv莫也。義之レト【集解】 何晏曰。言君子之於二天下。無適也無莫。無貪慕也。唯義之所在也。 【集疏】 范甯云。適莫猶厚薄一也。比親也。君子與人。無偏頗厚薄。唯仁義是親也。物茂卿云。華厳慧苑音義。引蜀志諸葛亮曰。事以覆疎易奪爲益。無適無莫爲平。人情苦親而疎一レ疎。故適莫之道廃也。漢書注曰。適主也。爾雅曰。莫定也。謂下普於一切無中偏主親。無偏定疏上。澄觀疏曰。無定於親疏。無量壽経慧苑義疏曰。莫無適適之親。無莫莫之疏一。璟興連義述文贊曰。適親也。莫疏也。乃知適莫爲親疏一者。古來相傅之説。而那昺本諸。祇適莫無親疎之義。慧苑引漢書爾雅確。親疎之義。由比字而生。比者親也。故以親疎解者。乃論語之意也。毛奇齢云。適者厚也親也。莫者薄也。漠然也。比者密也和也。當情爲和。過情爲密。此皆字義之有據者。若曰君子之于天下。何厚何薄。何親何疎。惟義之所在與相比焉。後漢劉梁著和同論。有云。有愛而爲一レ善。有惡而爲一レ美。

八項

君子之于天下。無適無莫。直以適莫。主愛悪言。若李爕傳。稱爕拜議朗。所交皆舎短取長。 成人之美。其時潁川賈彪苟爽。雖倶知一レ名。而不相能。爕並交二人。情無適莫直以適莫。 言爕之用情無厚薄。則是漢魏解經。先後一轍。不惟論説。兼見行事

適主也。學而篇主忠信。鄭云。主親也。意之所主。必親必厚。皆引伸之義也。莫定也。定靜也。意之所薄。靜而不動。故范甯以爲厚薄。厚薄卽親疎也。物毛所引證。皆不此義。但諸家主人而言之。獨物以爲去就之義。果如諸家説。經當君子之於人也。詳味天下三字。物説得之。何云。無貪慕。適亦訓主。讀莫爲慕。専以就言之。非也。邢本無何注。今從皇本

【朱注】適専主也。春秋傳日。吾誰適從是也。莫不肯也。此從也。○謝氏日。適可也。莫不可也。無可無不可。苟無道以主一レ之。不於猖狂自恣乎。此老佛之學。所以自謂心無住而能應一レ變。而卒得罪於聖人也。聖人之學不然。於可無不可之間義存焉。然則君子之心果有倚乎。

子日。君子懷ヘバ

【集解】孔安國日。懷安也。

小人懷

【集解】孔安國日。重遷。

君子懷ヘバ

【集解】孔安國日。安於法

小人懷

【集解】包咸日。惠恩惠。

【集疏】李充云。導之以德。則民安其居。而樂其俗。鄰國相望而不相與往來。化之至也。齊之以刑。則民懷惠利矣。夫以刑制物者。刑勝則民離。以利望上者。利極則生叛也。物茂鄕云。君子小人以位言。懷者思而弗措也。如女懷春之懷。翟灝云。説文刑罰辠也。國之刑罰也。从井刀。以刀守井。割其情也。論衡四諱篇亦云。刑之字井與刀也。字義與刑有別。經典相承借用。學齊佔畢懷刑乃懷思典刑而則傚之。字形○失。畸論遂縁之起矣。

○刑借用○久此章當罪爲一レ正。章意則李物説盡之矣。

【朱注】懷思念也。懷德謂其固有之善。懷土謂其所處之安。懷刑謂法。懷惠謂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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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子小人趣向不同。公私之間而已。○尹氏曰。楽善悪不善。所三以為君子。苟安務得。所以為小人。 子曰。放ヨリテ於利而行ヘバ

【集解】 孔安國曰。放依也。毎事依利而行。 多怨。 【集解】 孔安國曰。取怨之道。願云。欲於己。必害於人【集疏】 程故多怨。 【朱注】 孔氏曰。放依也。多怨謂多取一レ怨。○程子曰。欲於己。必害於人。故多怨。

子曰。能以禮讓ヲサメン國乎。何ラン

【集解】 何晏曰。何有者言不難。 不能下以禮讓一為上レ國如禮何。 【集解】 包咸曰。如禮何者。言不禮。懐讓心。則治國易也。不禮讓【集疏】 江熙云。范宣子讓。其下皆讓之。人則下有爭心。錐刀之末。將盡爭一レ之唯利是恤。何遑禮也。 讓者禮之貫也。能行禮。故曰禮讓。苟不讓。則禮虚文而已。安能用以治國。故曰。如禮何。 【朱注】 讓者禮之實也。何有不難也。言有禮之實以為國。則何難之有。不然則其禮文雖具。亦且無之何矣。而況於國乎。

子曰。不位。患以立。不キヲ。求ムルスヲキヲラル也。

【集解】 包咸曰。求善道而學行之則人知己。 【集疏】皇侃云。言何患位。但患四己才闇無三徳以處立於位耳。 【朱注】所以立以立乎其位者上。可知謂以見一レ知之實。○程子曰。君子求其在レ己者而已矣。 子曰。參乎。吾道一以貫之。會来曰。唯。 【集解】 孔安國曰。直曉不問。故答曰唯。 【集疏】 皇侃云。貫楢統也。譬如縄穿物。有貫統也。唯楢今應一レ爾也。邢昺云言我所行之道。惟用一理。以統天下萬事之理也。

子出。門人問。曰何ヒゾヤ也。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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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。夫子之道。忠怒而已矣。

【集疏】
皇侃云。當是孔子往曾子處。得曾子答。得竟後。而孔子出戸去上。門人曾子弟子也。忠謂中心也。恕謂我以度於人也。言孔子之道。更無他法。故用忠怒之心。以己測物。則萬物之理。皆可窮驗也。邢昺云。夫子之道。惟以忠怒一理。以統天下萬事之理。更無他法。故云而已矣
夫子之道。忠恕而已矣。本不解。故孔鄭諸儒不注。後儒疑忠恕是二不一。且嫌其淺。謂孔子所云一者。必別有深意。於是朱晦庵以爲理伊藤仁齋以爲誠。物徂徠以爲仁遂謂曾子難一貫之義。姑擧之之法。以吿門人。然曾子明言忠恕。以示一貫之義。則所云一者。卽忠恕也。忠恕雖二。本是一類。盡己而忖人。同施於接物之間。故可合稱一。中庸曰忠恕違道不遠。子貢問一言而終身可行者。孔子曰。其恕乎。孟子亦曰。强恕而行。求仁莫近焉。聖賢貴忠恕此。安得其淺哉。且言理誠言仁。與忠恕。有可難易。而曾子捨夫子言一之義。姑擧其近似者。似吿門人。恐又非聖賢相教誨之道也。
【朱注】
參乎者呼曾子之名而吿之。貫通也。唯者應之速而無疑者也。聖人之心渾然一理。而泛應曲當。用客不同。曾子於其用處。蓋己隨事精察而力行之。但未其體之一爾。夫子知其眞積力久。將得。是以乎而吿之。曾子果能默契其指。卽應之是速無疑也。」盡己之謂忠。推己之謂恕。而已矣者。竭盡而無餘之辭也。夫子之一理渾然而泛應曲當。譬則天地之至誠無息。而萬物各得其所也。自此之外。固無餘法。而亦無於推矣。曾子有於此而難之。故借學者盡己推己之目。以著明之。欲人之易暁也。蓋至誠無息者。道之體也。萬殊之所以一本也。萬物各得其所者。道之用也。一本之所以萬殊也。以此觀之。一以貫之之實可見矣。或曰。中心爲忠。如心爲恕。於義亦通。○程子曰。以己及物仁也。推己及物恕也。違道不遠是也。忠恕一以貫之。忠者天道。恕者人道。忠者無妄。恕者所以行乎忠也。忠者體。恕者用。大本達道也。此與違己道不遠異者。動以天爾。又曰。維天之命。於穆

11頁 不已忠也。乾道變化。各正性命恕也。又曰。聖人敎人。各因其才。吾道一以貫之。唯曾子爲能達此。孔子所以告之也。曾子告門人曰。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。又猶夫子之告曾子也。中庸所謂忠恕違道不遠。斯乃下學上達之義。

子曰。君子喩サトリ於義。小人喩サトル於利

【集解】
孔安國曰。喩猶曉也。
均之錫也。堯見之。曰可以養老。跖見之。曰可以黏鍵。故所志既殊。則所喩必別。不獨堯跖也。
【朱注】
喩猶曉也。義者天理之所宜。利者人情之所欲。○程子曰。君子之於義。猶小人之於利也。惟其深喩。是以篤好。楊氏曰。君子有生而取義者。以利言之。則人之所欲。無於生。惡無於死。孰肯舍生而取義哉。其所喩者義而已。不利之爲利故也。小人反是。

子曰。見テハ賢思カラン

【集解】
包咸曰。思賢者

テハ不賢而内カヘリミル也。

【集疏】
范甯云。顧問探二諸己一。謂二之内一也。
【朱注】
齊者。冀己亦有是善。内自省者。恐己亦有是惡。○胡氏曰。見人之善惡不同。而無諸身者。則不徒羡人而甘自棄。不徒責人而忘自責矣。

12頁

也。故禮訳云。雖之流一レ血。不敢疾怨。是也。 見志者不於言那本敬下無而字。今従皇本。 此章興内則之言相表裏。幾微諫所謂父母有過。下気怡色柔聲以諫也。見志不一レ從。又敬不違。所謂諫若不入。起敬起孝。悅則復諫也。勞而不怨。所謂興其得罪於鄕薫州闇寧熟諫。父母怒不悅。而撻之流血。不敢疾怨。起敬起孝也。 子曰。父母在イマセバ。不。游ベバ必有方。 鄭玄曰。方猶常也。皇侃云。曲禮云。冩人子之禮。出必面。所游必有常。所習必有業。是必有方也。若行游無常。則貽父母之憂也。 遠遊則去親遠而爲日久。定省曠而音問疎。不推己之思親不一レ置。亦恐親之念我不一レ忘也。遊必有方。如己告云東。則不敢更適一レ西。欲親必知己之所一レ在而無憂。召己則必至而無上レ失也。范氏曰。子能以父母心心則孝矣。 子曰。三年無ムル於父之道。可矣。 鄭玄曰。孝子在喪。哀戚思慕。 陸徳明云。此章與學而篇同。當是重出。學而是孔注。本或二處皆有。集解或有無者翟灝云。按陸氏謂集解一用孔注。一用鄭注。解説不同。不重出也。集解巧言章。亦一用包注。一用王注。而巧言章兩無小異。直謂重出可矣。此逸其半。又與禮坊記注所論語兩説而兩存之 學而篇論人之法。此専論孝子之法。注家各随經意而解之。故集解雨存之。非重出也。 故氏曰。己見首篇。此蓋複出而逸其半也。 子曰。父母之年。不知也。一則以喜。一ハ則以懼ル。 孔安國曰。見其壽考則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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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衰老則懼。集流陸徳明云。此章注。或云。孔注。或云。包氏。又作鄭玄。語鮮未知二孰是。 案知猶識也。此章蓋門人小子。有下不父母之年者上。而教之也。言喜懼交聚。則孝順之心。 自有二不己者。聖人誘人如此。又案此篇多記二仁術。 孝其本也。孟子日。仁之賓。事親是也。以上五章。連記孝道此。 朱注知猶記憶也。常知交母之年。 則既喜二其壽。又懼其衰而於愛レ日之誠。百有不能己者。 子曰。古者言之不出。恥躬之不逮也。

案言之不出。不言也。躬躬行也。 朱注言古者。以見二之不然。逮及也。行不言。可私之甚。古者所以不出レ其言声此故也。 ○范氏日。君子之於旨也。不己而後出之。非之難。而行之難也。人惟其不レ行也。是以 軽言之。言之如二其所行。行之如此所言。則出諸其口。必不易矣。 子曰。以約失之者鮮矣。 集解孔安國曰。倶不中。奢則驕佚招禍。儉約無憂患。 集疏物茂卿云。此生二於憂患一而死於安樂之意。古單言知者。困約興約耳。 案此即上章不以久處約之約。彼。不仁者。故不久處。此則常人。故失之者鮮矣。編之言之不出。興於芦之間上者。倶有檢束之意。故類記之耳。 朱注謝氏日。不侈然以自放之謂約。尹氏日。凡事約則鮮失。非謂儉約也。

子曰。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

【集解】包威曰。訥逞鈍也。言欲逼鈍。而行欲疾。
【案】邢本脱下鈍字。今従皇本
【朱注】謝氏曰。放言易。故欲訥。力行難。故欲敏。胡氏曰。自吾道貫至此十章。疑皆曾子門人所記也。

14ページ 子曰、德不孤。必有鄰。

【集解】 何晏曰。方以類聚。同志相求。故必有鄰。是以不孤。
【集疏】 邢禺云。方以類聚。周易繫辭文也。方謂法術性行。各以類相聚也。坤卦文言曰。君子敬以直内。義以方外。敬義立。而德不孤。言身有敬義。接於人。則人亦敬義以應之。是亦德不孤也。物茂卿云。鄰如臣哉鄰哉之鄰。謂必有助也。
【朱注】 鄰猶親也。徳不孤立。必以類應。故有德者。必有二其類一從之。如居之有鄰也。

子游曰。事君數。斯辱矣。朋友數。斯疎矣。

【集解】 何晏曰。數謂速數之數
【集疏】 程頣云。數也。焦循云。釋文云。何色角反。下同。謂速數也。鄭世主反。謂己之功勞也。此以早數之訓。蠆之何氏。皇侃疏有孔安國曰四字。若然。荳陸德明未見邪。詩小雅僭始鵾涵。毛博云。僭數也。釋文數音朔。與此色角反一同。鄭箋云。僭不信也。然則此數宣與僭同。事君不信。則辱矣。朋友不信。則疎矣。所謂信而後諌。不信則以爲謗己也。
【案】 速疾也。疾數猶二頻煩一也。頻煩相見恃二其寵與一親也。其究必至於狎褻失禮。所以辱且疎也。集注據胡氏。以數爲屢諌一。然經單言數。其義雖美。於文未允當下以二古注一爲正。
【朱注】 程子曰。數煩數也。胡氏曰。事君諌不行則當去。導友善不納則當止。至於煩瀆。則言者輕。聽者厭矣。是以求榮而反辱。求親而反疏也。范氏曰。君臣朋友皆以義合。故其事同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