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元史/卷1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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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卷一百十九 新元史
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十七
卷一百二十一 

木華黎下速渾罕 乃燕 碩德 別里哥帖木兒 相威 撒蠻 脫脫 朵兒只 朵兒直班乃蠻台 帶孫 忽圖魯 塔塔兒台

卷一百二十·列傳第十七

 

  △木華黎下(速渾罕、乃燕、碩德、別裏哥帖木兒、相威、撒蠻、脫脫、朵兒只、朵兒直班乃蠻臺、帶孫、忽圖魯、塔塔兒臺)

  速渾察,從太宗伐金,又從皇子闊出伐宋,攻棗陽,入郢州。太宗十一年,襲兄爵,駐於桓州西阿兒查禿之地,總燕京行省蒙古、漢軍。凡他行省事,必先取決可否,而後上聞。賞罰明信,人莫敢犯。太宗嘗遣使至其部,見紀綱整肅,還朝具以上聞。帝曰:「真木華黎家兒也。」速渾察嚴重有威,諸王使者入見,皆倉遽失辭。左右或請待以寬恕,速渾察曰:「爾言誠是也,然爲政寬猛,各視乎時。今中原初附,民心未安,萬一守土吏弛縱,反仍復生,悔之何及?」未幾卒。延祐三年,贈宣忠同德翊運功臣,追封東平郡王,諡忠宣,餘官如祖父。又進封魯國王,改諡忠烈。

  四子:曰忽林池,曰乃燕,曰相威,曰撒蠻。

  憲宗以速渾察仲子乃燕好學有賢名,命襲爵國王。辭曰:「臣有兄忽林池當襲。」憲宗曰:「汝兄柔弱,恐不勝任,且汝父亦以仲子襲爵。」忽林池亦固讓,乃燕頓首涕泣力辭不得命,則曰:「王爵必不敢受,上不以臣爲不肖,請代兄行軍國之事。」於是忽林池襲國王,事無鉅細,必與乃燕謀,剖決精當,事無壅滯。

  世祖在潛邸,常與論事。乃燕援據典要,世祖嘉之,因賜號曰薛禪。乃燕小心謹畏,每誨羣從子弟曰:「先王百戰,以啓藩封,子孫何功德而坐享之?常恐不堪福祿,墮先王之業,矧驕佚乎?汝曹戒之。」及卒,世祖悲悼。至元八年,贈中奉大夫、遼東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、護軍,追封魯郡公。

  二子:曰碩德,曰伯顏察兒。

  碩德,中統初自西臺入宿衛,奏對稱旨。世祖謂左右曰:「碩德通敏如此,乃燕有子矣。」命典朝儀。凡宗室外戚之訟弗決者,使讞之,咸服其公允。帝嘗問安童:「卿族人可繼卿者爲誰?」對曰:「性行淳雅,智辯明哲,無逾碩德。」帝韙之。會初設通政院,命以嘉議大夫、同知院事。

  碩德奏:遼東韓拙、吉烈滅二部數入寇,宜遣近臣諭之。帝難其人,執政請即使碩德往。召問之,對曰:「先臣從太祖定天下,不避萬死,以身殉國。陛下不以臣年少愚戇,傅效犬馬之力,臣請行。」帝悅,賜御鞍對衣以遣之。女真舊土有水達達萬戶府,兵、民乏食,請賑,有司格其事不下,訴於碩德。命核有司之侵匿者,給之,全活甚衆。征東元帥府道沮洳,夏行舟,冬以犬駕杷駛冰上,碩德相山川形勢,除道以通往來,人便之。韓拙、吉烈滅二部居海島,碩德檄諸萬戶,據其險要,遣人至島中招諭之。於是脅從者悉降,僅戮賊首數人,餘無所問。帝大悅,賜玉笠頂、連珠束帶。

  未幾,西北諸王有異志,帝召諭碩德曰:「卿雖勞,然非卿無可爲朕使者。」碩德頓首受命。及至,宣佈太祖聖訓及朝廷之德意,諸王皆歎服曰:「真天使也。」覆命,奏西事甚悉。帝謂左右曰:「汝輩如出使,當以此人爲法。」賜珠質孫衣以旌之。俄以疾卒。贈推忠宣惠寧遠功臣、嶺北行省中書右丞,追封魯郡公,諡忠敏。子別裏哥帖木兒。

  別裏哥帖木兒,早孤,其母宏吉剌氏以國書授之。性至孝,母疾,成宗遣尚醫診視,或言有刲股療疾者,別裏哥帖木兒聞之,即到肉以進,疾遂愈。

  仁宗即位,擢僉通政院事。帝嘗問周文王之父子及周之所以興,別裏哥帖木兒奏對甚詳。帝賜以卮酒,獎諭之曰:「卿蒙古人中儒者也。」延祐四年卒,年三十三,贈河南行省中書平章政事,追封魯國公。子朵爾直班。

  相威,性厚重。喜延士大夫聽其讀書,至忠臣、良將,必撫案稱快。

  至元十一年,從伐宋。由正陽取安豐,渡江東下,會伯顏兵於潤州,分三道並進。相威將左軍,申明約束,江陰、華亭、澉清、上海諸城,悉望風款附。又與阿術合兵攻揚州。

  十三年入覲,時海都有異志,授相威征西都元帥,使鎮西邊。

  十四年,置行御史臺於揚州,召拜行合御史大夫。上言:「陛下以臣爲耳目,臣以監察御史、按察使爲耳目。非其人,則臣之耳目先自閉塞,下情何以上達。」帝然之,命慎選監察御史、按察使。每除目至,必集臺中僚屬議可,不協公論者即罷去。相威又奏便民十五事,如:並行省,汰冗官,鈐鎮兵,業流民,錄故宮,禁饋遺,浙鹽運司隸於行省,行大司農營田司並於宣慰司,理訟分南北,公田召佃減租,革亡宋公吏之弊;皆當時要政,並見施行。先是,行省平章阿理伯言:「有罪者,乞與臺臣同問。」相威奏:「行省斷罪,以意出入,行臺何由舉正。宜從行省問訖,然後體察爲宜。」從之。浙東盜起,宣慰使昔裏伯之弟阿速與王權府等縱兵俘掠平民,相威遣御史商琥閱治,得釋者以數千計。奏執背裏伯治其罪。尋又敕相威檢核阿里海牙、忽都帖木兒等俘不三萬二千餘人,盡釋之。

  十六年,入覲,會河南行省左丞崔斌劾平章阿合馬不法事,帝使相威與樞密副使博羅至大都鞫之,阿合馬稱疾不出。博羅欲還,相威厲聲曰:「吾奉旨來,若敢抗旨耶?」令輿疾對簿,首責數事,皆引伏。既而詔釋阿合馬不問,仍褒諭相威使還行臺。

  大軍徵日本失利,帝震怒,命阿塔海依舊爲征東行省丞相,議再舉,廷臣無敢諫者。相成奏言:「倭不奉職貢,可伐而不可恕,可緩而不可急。曏者師行期迫,戰艦不堅,前車已覆,後宜改轍。爲今之計,惟有修戰艦,練士卒,整兵耀武,使彼聞之,亟圖御備。需以歲月,彼必怠玩,出其不意,乘風疾往,可一舉而平也。」帝意釋,兵遂不出。

  二十年,以疾請入覲,進翻譯《資治通鑑》,帝賜皇太子,俾經筵進講。未幾,拜江淮行省左丞相,行至蠡州而卒,年四十有四。

  子牙老瓦丁,行合御史大夫。孫脫歡,集賢大學士。

  撒蠻,自襁褓時世祖撫育之如己子。同舟濟江,慮其有失,系之御榻。年十餘;侍左右。世祖嘗詔之曰:「男女異路,古制也,況掖庭乎,禮不可廢。汝其司之。」既而近臣孛羅銜命出,行失次,撒蠻執而拘之。世祖怪孛羅久不復命,詢得其故,命釋之。撒蠻曰:「令自陛下出,陛下自違之,他日何以責臣下?」世祖謝之,由是有大任之意。會以疾卒,年僅十七。子脫脫。

  脫脫,少孤,其母孛羅海教之。稍長,直宿衛,復受教於世祖,尤以嗜酒爲戒。既冠,儀觀甚偉。

  從駕徵乃顏。王師既陳,旌旗蔽野。鼓未作,諜報賊至。脫脫即環甲,帥家僮數十人馳突而前,賊衆披靡。帝駐山顛,望見之,亟遣使召還,勞之曰:「卿勿輕進,此寇易禽也。」視其刀己折,馬亦中箭矣。顧謂近臣曰:「撒蠻不幸早死,脫脫幼,朕撫而教之,常恐其不成立。今若此,撒蠻有子矣。」親解佩刀及御馬賜之。仍從皇孫鐵穆耳討乃顏餘黨哈丹,馬陷於淖,哈丹兵卻而復進,脫脫弟阿剌瓦丁揮戈擊賊。脫脫乃免。

  自以受帝命戒酒,而未能遽絕,及宮車宴駕,即屏杯勺,命家人勿以酒進。成宗聞而善之,曰:「札剌兒氏如脫脫者無幾,真可大用也。」加資德大夫,由宿衛長出爲上都留守。入爲通政院使、虎賁衛親軍都指揮使。

  大德三年,朝議江浙地大人衆,非世臣有重望者不足以鎮之。進榮祿大夫,拜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。瀕行,命中書祖道都門外。始至,嚴飭左右,諮訪掾屬。時朱清、張瑄所行多不法,慮事發覺,預以黃金五十兩、珠三囊交歡脫脫。脫脫大怒,系其使以聞。成宗悅,賜黃金五十兩。十一年,卒於位,年四十四。子朵兒只。

  朵兒只,生一歲而孤。稍長,事母至孝,喜讀書。至治二年,授中奉大夫、集賢學土,時年未及冠。同官如郭貫、趙世延、鄧文原諸老宿皆重之。

  天曆元年,朵羅台國王以起兵應上都,爲文宗所殺。二年,詔以朵兒只襲國王。後至無四年,朵羅台弟乃蠻臺謂國王己所當襲,訴於朝。丞相伯顏妻欲得朵兒只大珠環,價直萬六千錠。朵兒只不與,概然曰:「王位我祖宗所傳,不宜從人求買。」於是乃蠻臺以賂得爲國王,而除朵兒臺遼陽行省左丞相。

  六年,遷河南行省。先是,河南盜殺行省官,以詿誤逮繫者數百人。朵兒只至,知其冤,欲釋之。而平章政事納麟乃元問官,執不從,又劾朵只庇罪人。朵兒只聞之,不與辨。

  至正四年,遷江浙行省左丞相。汀州寇發,朵兒只遣將士招捕之,威信所及,數月即平。賜九龍衣、上尊酒。居二年,境內宴然。杭人請建生祠,如前丞相故事,朵兒只辭之曰:「昔我父爲平章,我實生於此地,宜爾父老有愛於我。然今天下承平,我叨居相位,唯知謹守法度,不辱先人足矣,何用虛名爲!」

  七年,召拜御史大夫。秋,拜中書左丞相。冬,遷右丞相、監修國史。而太平爲左丞相。郯王產沒官,朵兒只使掾史簿錄之。明日,掾史覆命。韓嘉訥爲平章政事,不知出丞相命,變色叱之曰:「公事宜自下而上,何竟白丞相!」令客省便扶之出。朵兒只不爲動,人咸服其量。九年,罷相,復爲國王,就國遼陽。

  十四年,詔脫脫總兵南討。中書參議龔伯璲建言:「宜分遣宗王及異姓王俱出軍。」吳王朵兒赤厚賂伯璲獲免,朵兒只獨曰:「吾國家世臣,天下有事,正效命之秋,豈暇與小人通賄賂哉。」即率所部,聽脫脫節制。脫脫遣朵兒只攻六合,拔之。既而詔削脫脫爵。罷其兵權。朵兒只以本部兵守揚州。十五年卒于軍,年五十二。

  初,朵兒只爲集賢學士,從丞相拜住在上都。南坡之變,拜住遇害。鐵失、赤斤鐵木兒等並欲殺朵兒只,其從子朵兒直班方八歲,走詣怯薛官失都兒求免,故朵兒只得免於難曲。朵兒只爲相,務持大體,而太平則兼理庶條,趨附者衆,朵兒只處之淡然,中外皆號爲賢相云。

  二子:朵兒帖木兒,翰林學士;俺木哥失裏,襲國王。

  朵兒直班,字惟中。父別理哥帖木兒。朵兒直班甫晬而孤,育於從祖母。拜住,從父也,請於仁宗,降璽護其家。稍長,好讀書。年十四,入見文宗,適將幸上都,親閱御衣,命錄於簿,顧左右無能書漢字者,朵兒直班引筆書之。文宗喜曰:「世臣之家乃能知學,豈易得哉。」命爲尚衣奉御,尋授工部郎中。

  元統元年,擢監察御史。首上疏,請親祀宗廟,赦命不宜數。又陳時政五事:一曰:「太史言三月癸卯望月食既,四月戊午朔,日又食。皇上宜奮乾綱,修刑政,疏遠邪侯,專任忠良,庶可消弭災變。」二曰:「親祀郊廟。」三曰:「博選勳舊世臣之子,端謹正直者,前後輔導,使嬉戲之事不接於目,俚俗之言不及於耳,則聖德日新。」四曰:「公賞罰,則民心服。」五曰:「弭盜賊,振饑民。又條陳九事上之,一曰:「比曰幸門漸啓,刑罰漸差,無功者凱覦希賞,有罪者僥倖求免。恐刑政漸隳,紀綱漸紊,勞臣何以示勸,奸臣無所警懼。」二曰:「天下之財皆出於民,民竭其力以佐公上,而用猶不足,則嗟怨之氣上幹陰陽之和,水旱災變所由生也。宜顓命中書省官二員督責戶部詳定城省,罷不急之工役,止無名之賞賜。」三曰:「禁中常作佛事,權宜停止。」四曰:「官府日增,選法愈數,宜省冗員」。五曰:「均公田。」六曰:「鑄錢幣。」七曰:「罷山東田賦總管府。」八曰:「蠲河南自實田糧。」九曰:「禁取姬妾于海外。」

  正月元日,朝賀大明殿,朵兒直班當糾正班次,即上言:「百官逾越班制者,宜同失儀論,以懲不恪。」先是,教坊官位在百官後,御史大夫撒迪傳旨使入正班,朵兒直班執不可。撒迪曰:「御史不奉詔耶?,朵兒直班曰:「事不可行,大夫覆奏可也。」西僧爲佛事內廷,醉酒失火,朵兒直班劾其不守戒律,延燒宮殿。撒迪傳旨免其罪,朵兒直班又執不可,一日間傳旨者八,乃已。

  丞相伯顏、御史大夫唐其勢二家奴怙勢爲民害,朵兒直班巡歷至漷州,悉捕其人致於法,民大悅。及還,唐其勢怒曰:「御史不禮我已甚,辱我家人,我何面目見人耶?」答曰:「朵兒直班知奉法,他不知也。」唐其勢從子馬馬沙爲欽察親軍指揮使,恣橫不法,朵兒直班劾奏之。馬馬沙怒,欲使其黨剌殺朵兒直班,會唐其勢伏誅,事乃己。遷太府監,改奎章閣學士院供奉學士,進承製學士,皆兼經筵官,又遷侍書學士、同知經筵事。朵兒直班年甫弱冠,又世家子,獨以經術侍帝左右,世以爲盛事。

  至正元年,罷學士院,除翰林學士,進資善大夫。於是經筵亦翰林,仍命朵兒直班知經筵事。時巙巙以翰林學士旨直經筵,在上前敷陳經義,朵兒直班則爲翻譯,曲盡其意,多所啓沃,禁中語祕不傳。俄遷大宗正府也可札魯火赤,讞獄,引諭律令,曲當事情。有同僚年老者,叱曰:「吾居是官四十年,見公論事殆神人也。」宗王有殺其大母者,朵兒直班與同僚拔實力請於朝正其罪,時相難之。出爲淮東肅政廉訪使。遷江南行合治書侍御史,未行,又遷江西行省丞承,以疾不赴。起爲資正院使。

  五年,拜中書參知政事、同知經筵事,提調宣文閣。纂集《至正條格》,朵兒直班謂是書上有祖宗制誥,安得獨稱今日年號,又律中條格乃其一門耳,安獨以爲書名。時相不能從,惟除制誥而已。有以善音樂得幸者,敕用爲崇文監丞。朵兒直班它擬一人以聞。帝怒曰:「選法盡由中書省耶?」朵兒直班頓首曰:「用幸人居清選,臣恐後世議陛下。今選它人,臣之罪也,省臣無與焉。」帝悅,遷右丞。尋拜御史中丞。監察御史劾奏別兒怯不花,章甫上,黜御史大夫懿憐真班爲江浙行省平章政事。朵兒直班曰:「若此,則臺綱安在?」乃再上章劾奏,並留懿憐真班,不允。臺臣皆上印綬辭職。帝諭朵兒直班曰:「汝毋辭。」對曰:「憲綱隳矣,臣安得獨留。」帝爲之出涕。朵兒直班即杜門待罪。

  尋出爲遼陽行省平章政事,階榮祿大夫。至官,詢民疾苦,知米慄羊豕薪炭等皆鄉民販負入城,貴室僮奴、官府隸卒爭強賈之,僅酬其半直。又其俗編柳爲鬥,大小不一,豪賈猾儈得以高下其手,民咸病之。即飭有司厲防禁,齊稱量,諸物畢集而價自平。又存恤孤寡,平準錢法,清銓選,汰胥吏,慎句稽,興廢墜,鉅細畢舉。召爲太常禮儀院使,俄遷中政使,又遷資正使。

  會盜起河南,帝憂之。十一年,拜中書平章政事,階光祿大夫。首言:「治國之道,綱常爲重,前西臺御史張恆伏節死義,不污於寇,宜首旌之,以勸來者。」又言:「宜守荊襄、湖廣以絕後患。」又數論:「祖宗用兵,不專於殺人。今倡亂者止數人,乃盡坐中華之民爲畔逆,豈足以服人心。」其言頗迕丞相脫脫意。時脫脫倚信左司郎中汝中柏、員外郎伯帖木兒,兩人因權用事;朵兒直班正色立朝,無所附麗。是年,出爲陝西行臺御史大夫。省、臺素以舉措爲嫌,不覿面論事。朵兒直班曰:「多事如此,惡得以常例論。」乃與行省平章朵朵五日一會集。尋命與朵朵便宜討賊,即督諸軍復商州。修築奉元城。募民爲兵,出庫所藏銀爲大錢,射而中的者賞之,由是人人皆奮。金、商義兵以善皮爲矢房,狀如瓠,號毛葫蘆軍,列其功以聞,賜敕書褒獎之。金州由興元、鳳翔達奉元,道里回遠,乃開義谷,置七驛,人便之。

  十二年,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兒敗於河南,西臺御史蒙古魯海牙、範文等十二人劾奏之。朵兒直班當署字,顧謂左右曰:「吾其爲平章湖廣矣。」未幾,命下,果然。也先帖木兒者,脫脫之弟,章既上,脫脫怒,故左遷朵兒直班,而御史十二人皆見黜。是時湖廣行省權治澧州,以江淮道梗,從間道至重慶,以達澧州。既至,人心始定。汝中柏、伯帖木兒言於脫脫曰:「不殺朵兒直班,則丞相終不安。」乃命朵兒直班專供軍食。右丞伯顏不花承風旨,數侵辱之。朵兒直班不爲動。會官軍復武昌,至蘄、黃。伯顏不花欲誣以轉運失期,達剌罕軍帥王不花奮然曰:「平章坐不重茵,食無珍味,爲我曹供軍食。今百需立辦,猶欲誣之。是無人心也。」伯顏不花意沮。朵兒直班素有風疾,未幾卒於黃州蘭溪驛,年四十。

  朵兒直班在經筵,開陳大義。採前哲遺言,各以類次,爲書凡四卷:一曰《學本》,二曰《君道》,三曰《臣職》,四曰《國政》。明道、厚倫、制行、稽古、遊藝五者,《學本》之目。敬天、愛民、知人、納諫、治內五者,《君道》之目。宰輔、臺察、守令、將帥、贄御五者,《臣職》之目。興學、訓農、理財、審刑、議兵五者,《國政》之目。帝覽而善之,賜名曰《治原通訓》,藏於宣文閣。二子,鐵田思帖木而、篤堅帖木而。

  乃蠻臺,阿里乞失之孫,忽速忽爾之子也。阿里乞失,遣封嗣莒王,講忠惠。忽速忽爾嗣國王,卒,追封冀王,子朵羅台嗣國王。天曆元年,燕鐵木凡立文宗於大都,朵羅台奉上都之命討之,進至古北口戰失利,後爲文宗所殺。二年,命朵兒只襲國王。

  乃蠻臺,朵羅台弟也,大德五年奉命徵海都、篤哇,以功賜貌襲、白金,授宣徽院使,階榮祿大夫。延祐七年,拜嶺北行省右丞。舊制,募民中糧以餉邊。是歲,中者三十萬石,用事者挾私爲市,減其數爲十萬,民進退失措。乃蠻臺請於朝,凡所輸者悉受之,爲明年之數,民感其德。

  至治二年,改甘肅行省平章政事,佩金虎符。甘肅歲糴糧於蘭州,多至二萬石,距寧夏各千餘里至甘州,自甘州千餘里始達亦集乃路,而寧夏距亦集乃僅千里。乃蠻臺令挽者自寧夏徑趨亦集乃,歲省費六十萬緡。

  天曆二年,遷陝西行省平章政事。關中大飢,詔募民大粟,賞以官。四方富民應命輸慄,露積關下。初,河南飢,告糴陝西,而陝西民過其糴。至是關史及河南人,修宿怨,留慄使不得人。乃蠻臺杖關吏而入其粟。既而粟雖多,貧民無鈔以糴。乃蠻臺取官庫未毀昏鈔,得五百萬緡,識以省印,畀民糴粟,俟官給賑饑鈔,如數易之,民賴以濟。拜西行臺御史大夫,賜金幣、服玩。奉命送太宗舊鑄皇兄之寶於察合臺后王燕只哥觴,乃蠻臺素嚴重,至其境,禮貌益尊。

  至順元年,遷上都留守,佩元降虎符,虎賁親軍都指揮使,進開府儀同三司,知嶺北行樞密院事,封宣寧郡王,賜金印。尋出鎮北邊。國初,諸軍置萬戶、千戶、百戶,金、銀符未備,惟加槍纓以示等威。至是,乃蠻臺爲請於朝,皆綰符。後至元三年,詔乃蠻臺襲國王,賜珠絡半臂並海東名鷹、西域文豹。六年,拜嶺北行省左丞相,仍前國王、知行樞密院事。

  至正二年,遷遼陽行省左丞相,以年逾六十,上疏辭職。詔以麥四百石、馬二百匹、羊五百頭給其軍士之貧乏者。八年,卒。贈攄忠宣惠綏遠輔治功臣、太師、開府儀同三司、上柱國,追魯王,諡忠穆。

  乃蠻臺身長七尺,性明果善斷,射能貫札,歷官亦有名跡。惟賂伯顏,奪朵兒只國王位,爲時論所少云。

  子二:長野仙溥化,入宿衛,掌速古兒赤,特授朝列大夫、給事中,拜監察御史,除河西廉訪副使、淮西宣慰副使,累遷中書參知政事,拜御史中丞,改中書右丞;次晃忽而不花。

  帶孫,木華黎弟。孔溫窟窪王子:長、次失名,第三子爲木華黎;第四子爲不合,以佐命功封千戶,第五子爲帶孫,封東阿郡王,卒。

  長子禿馬曰嗣門,卒,弟荼合臺嗣。禿馬臺二子:曰札爾忽,曰忽圖魯。

  忽圖魯從完宗伐蜀,攻嘉定諸城,降之,賜金符。再統蒙古軍五部,共萬人。至元五年,召還。札爾忽以征南萬戶從丞相伯顏伐宋,戰沒。伯顏奏以忽圖魯襲萬戶,定未下州郡,鎮揚州。十五年,以昭勇大將軍兼揚州路達魯花赤,降漸東賊楊震龍,監真定、河南二路上萬戶府。兄子舒溫直長,以兄爵讓還之。江南行合薦其行義,除福建田海道肅政廉訪使。

  元貞初,八番蠻叛,以忽圖魯爲宣慰使都元帥,進鎮國上將軍。建議立宣撫司,以招徠之。戈布、喇臺、乞即、落東等番,恃險不服,討之。部落降者三千戶。未幾,平連思、婁浴、暮梅、求那諸蠻,皆降。明年,八番蠻酋羅陳、羅何、羅廉部五千戶降,忽圖魯率以入覲。成宗大悅,賜金織衣。

  大德五年,遷廣西兩江道宣慰使都元帥,誅叛酋易奚晚、高仙道等,遂深入左右江溪洞。明年,地州酋羅光殿、天州酋羅仲憲各卒所部降,得三萬四千戶。七年,移浙東道,爲政寬簡,吏民受之。八年,丁母憂歸。十年,卒,年六十四。

  子曰佛寶,寧國路總管;曰按壇不花;曰安僧,歷八番、淮東、福建三道宣慰使,告歸養母,天曆初起爲淮東宣慰使,曰博羅,兵部尚書。

  塔塔兒臺,帶孫郡王之後。父曰忙哥,從憲宗入蜀,攻合州。憲宗崩,塔塔兒臺護喪北歸。會阿里不哥僭立,留不遣,乘間脫去,追騎執以北還,將殺之。親王阿速歹、玉龍答失曰:「塔塔兒臺乃太師國王之親族,不可殺也。」遂免。至元元年,從阿速歹入朝,授懷遠大將軍,佩金虎符,世襲東平達魯花赤。命宿衛士四十人,給驛送之官。爲政鎮靜不擾,鄆人安之。卒,年四十有二。

  四子:只必,至元十四年襲職,階少中大夫。嘗出家藏書二千餘卷,置東平廟學,使學徙講肄。尋進嘉議大夫、江南湖北道提刑按察使,改浙西。大德八年入覲。明年春,卒,年五十有一。只必除按察使,弟禿不申襲東平達魯花赤。禿不申知民疾苦,歲飢,請於朝發廩以振。加太中大夫。士民刻石,紀其政績。卒,年五十有一。五子:曰不老赤,曰塔實脫因,曰阿魯灰,曰完者不花,曰留住馬。皆以次襲職。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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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,其作者1933年逝世,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,屬於公有領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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