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集解/卷十五

維基文庫,自由的圖書館
目錄 周易集解
◀上一卷 卷十五 下一卷▶

八卦成列,象在其中矣。

虞翻曰:象謂三才成八卦之象。乾坤列東,艮兌列南,震巽列西,坎離在中,故「八卦成列」,則「象在其中」。天垂象,見吉兇,聖人象之是也。

因而重之,爻在其中矣。

虞翻曰:謂參重三才為六爻,發揮剛柔,則「爻在其中」。六畫稱爻。六爻之動,三極之道也。

剛柔相推,變在其中矣。

虞翻曰:謂十二消息。九六相變,剛柔相推,而生變化,故「變在其中矣」。

系辭焉而命之,動在其中矣。

虞翻曰:謂系彖象九六之辭,故「動在其中」。鼓天下之動者,存乎辭者也。

吉兇悔吝者,生乎動者也。

虞翻曰:動,謂爻也。爻者,效天下之動者也。爻象動內,吉兇見外。吉兇生而悔吝著,故「生乎動」也。

剛柔者,立本者也。

虞翻曰:乾剛坤柔,為六子父母。乾天稱父,坤地稱母;本天親上,本地親下,故「立本者也」。

變通者,趣時者也。

虞翻曰:變通配四時,故趣時者也。

吉兇者,貞勝者也。

虞翻曰:變通配四時,故趣時者也。

吉兇者,貞勝者也。

虞翻曰:貞,正也。勝,滅也。陽生則吉,陰消則兇者也。

天地之道,貞觀者也。

陸績曰:言天地正,可以觀瞻為道也。

日月之道,貞明者也。

荀爽曰:離為日。日中之時,正當離位,然後明也。月者,坎也。坎正位沖離,沖為十五日,月當日沖,正值坎位。亦大圓明。故曰「日月之道,貞明者也。」言日月正當其位,乃大明也。

陸績曰:言日月正,以明照為道矣。

天下之動,貞夫一者也。

虞翻曰:一謂乾元。萬物之動,各資天一陽氣以生,故「天下之動,貞夫一者也。」

夫乾,確然示人易矣。

虞翻曰:陽在初弗用,確然無為,潛龍時也。不易世,不成名,故「示人易」者也。

夫坤,隤然示人簡矣。

虞翻曰:隤,安。簡,閱也。坤以簡能閱內萬物,故「示人簡」者也。

爻也者,效此者也。

虞翻曰:效法之謂坤,謂效三才以為六畫。

象也者,象此者也。

虞翻曰:成象之謂乾,謂聖人則天之象,分為三才也。

爻象動乎內,吉兇見乎外,

虞翻曰:內初。外,上也。陽象動內,則吉內外,陰爻動內,則兇見外也。

功業見乎變,

荀爽曰:陰陽相變,功業乃成者也。

聖人之情見乎辭。

崔覲曰:言文王作卦爻之辭,所以明聖人之情陳於易象。

天地之大德曰生,

孔穎達曰:自此以下,欲明聖人同天地之德,廣生萬物之意也。言天地之盛德,常生萬物,而不有生,是其大德也。

聖人之大寶曰位。

崔覲曰:言聖人行易之道,當須法天地之大德,寶萬乘之天位。謂以道濟天下為寶,而不有位,是其大寶也。

何以守位曰仁,

宋衷曰:守位當得士大夫公侯,有其仁賢,兼濟天下。

何以聚人曰財。

陸績曰:人非財不聚,故聖人觀象制器,備物盡利,以業萬民而聚之也。蓋取聚人之本矣。

理財正辭,禁人為非曰義。

荀爽曰:尊卑貴賤,衣食有差,謂之「理財」。名實相應,萬事得正,謂之「正辭」。鹹得其宜,故謂之「義」也。

崔覲曰:夫財貨人所貪愛,不以義理之,則必有敗也。言辭人之樞要,不以義正之,則必有辱也。百姓有非,不以義禁之,則必不改也。此三者皆資於義,以此行之,得其宜也。故知仁義與財,聖人寶位之所要也。

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,

虞翻曰:庖犧,太昊氏,以木德王天下。位乎乾五,五動見離,離生木,故知火化。炮啖犧牲,號庖犧氏也。

仰則觀象於天,

荀爽曰:震巽為雷風,離坎為日月也。

俯則觀象於地,

《九家易》曰:艮兌為山澤也。地有水火五行八卦之形者也。

觀鳥獸之文,

荀爽曰:乾為馬,坤為牛,震為龍,巽為雞之屬是也。

陸績曰:謂朱鳥、白虎、蒼龍、玄武四方二十八宿經緯之文。

與地之宜,

《九家易》曰:謂四方四維八卦之位,山澤高卑五土之宜也。

近取諸身,

荀爽曰:乾為首,坤為腹,震為足,巽為股也。

遠取諸物,

荀爽曰:乾為金玉,坤為布釜之類是也。

於是始作八卦,

虞翻曰:謂庖犧觀鳥獸之文,則天八卦效之。易有太極,是生兩儀,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八卦乃四象所生,非庖犧之所造也。故曰:象者,像此者也。則大人造爻象以象天卦可知也。而讀易者,鹹以為庖犧之時,天未有八卦,恐失之矣。天垂象,示吉兇,聖人象之,則天已有八卦之象。

以通神明之德,

荀爽曰:乾坤為天地,離坎為日月,震巽為雷風,艮兌為山澤,此皆神明之德也。

以類萬物之情。

《九家易》曰:六十四卦,凡有萬一千五百二十策,策類一物,故曰「類萬物之情」。以此知庖犧重為六十四卦明矣。

作結繩而為罟,以田以魚,蓋取諸離。

虞翻曰:離為目,巽為繩。目之重者唯罟,故結繩為罟。坤二五之乾成離。巽為魚。坤二稱田,以罟取獸曰田。故「取諸離」也。

庖犧氏沒,神農氏作。

虞翻曰:沒,終。作,起也。神農以火德繼庖犧王。火生土,故知土則利民播種,號神農氏也。

斫木為耜,揉木為耒,耒耨之利,以教天下,蓋取諸益。

虞翻曰:否四之初也。巽為木,為入;艮為手;乾為金。手持金以入木,故「斫木為耜」。耜止所逾,因名曰耜。艮為小木,手以橈之,故「揉木為耒」。耒耜,耔器也。巽為號令,乾為天,故「以教天下」。坤為田,巽為股,進退。震足動耜,艮手持耒,進退田中,耕之象也。益萬物者莫若雷風,故法風雷而作耒耜。

日中為市,致天下之民,聚天下之貨,交易而退,各得其所,蓋取諸噬嗑。

翟元曰:否五之初也。離象正上,故稱「日中」也。艮為徑路。震為足,又為大塗。否乾為天。故致天下之民象也。坎水艮山,群珍所出,聚天下貨之象也。震升坎降,交易而退,各得其所,噬嗑食也。市井交易,飲食之道,故取諸此也。

神農氏沒,黃帝、堯、舜氏作,通其變,使民不倦;

虞翻曰。變而通之以盡利,謂作舟楫服牛乘馬之類,故「使民不倦」也。

神而化之,使民宜之。

虞翻曰:神謂乾。乾動之坤,化成萬物,以利天下。坤為民也。象其物宜。故「使民宜之」也。

易窮則變,變則通,通則久,是以「自天右之,吉無不利」也。

陸績曰:陰窮則變為陽,陽窮則變為陰,天之道也。庖犧作網罟,教民取禽獸,以充民食。民眾獸少,其道窮,則神農教播殖以變之。此窮變之大要也。窮則變,變則通,與天終始,故可久。民得其用,故無所不利也。

黃帝、堯、舜垂衣裳而天下治,蓋取諸乾坤。

《九家易》曰:黃帝以上,羽皮革木,以禦寒暑。至乎黃帝,始制衣裳,垂示天下。衣取象乾,居上覆物。裳取象坤,在下含物也。虞翻曰:乾為治,在上為衣。坤下為裳。乾坤萬物之缊,故以象衣裳。乾為明君,坤為順臣,百官以治,萬民以察,故「天下治」。蓋取諸此也。

挎木為舟,掞木為楫,舟楫之利,以濟不通,致遠以利天下,蓋取諸渙。

《九家易》曰:木在水上,流行若風,舟楫之象也。此本否卦九四之二。挎,除也。巽為長,為木,艮為手;乾為金;艮手持金,故「挎木為舟,掞木為楫」也。乾為遠天,故「濟不通,致遠以利天下」矣。法渙而作舟楫,蓋取斯義也。

服牛乘馬,引重致遠,以利天下,蓋取諸隨。

虞翻曰:否上之初也。否乾為馬,為遠;坤為牛,為重。坤初之上,為引重。乾上之初,為「致遠」。艮為背,巽為股,在馬上,故「乘馬」。巽為繩,繩束縛物,在牛背上,故「服牛」。出否之隨,引重致遠,以利天下,故「取諸隨」。

重門擊柝,以待暴客,

幹寶曰:卒虣之客,為奸寇也。

蓋取諸豫。

《九家易》曰:下有艮象。從外示之,震復為艮。兩艮對合,重門之象也。柝者,兩木相擊以行夜也。艮為手,為小木,為止持;震為足,又是木,為行;坤為夜。即手持柝木夜行,擊門之象也。坎為盜,虣水虣長無常,故「以待虣客」。既有不虞之備,故「取諸豫」矣。斷木為杵,闕地為臼。臼杵之利,萬民以濟,蓋取諸小過。

虞翻曰:晉上之三也。艮為小木。上來之三,斷艮,故「斷木為杵」。坤為地,艮手持木,以闕坤三,故「闕地為臼」。艮止於下,臼之象也。震動而上,杵之象也。震出巽入,艮手持杵,出入臼中,舂之象也,故「取諸小過」。本無乾象,故不言以利天下也。

弦木為弧,剡木為矢;弧矢之利,以威天下,蓋取諸睽。

虞翻曰:無妄五之二也。巽為繩,為木;坎為弧;離為矢,故「弦木為弧」。乾為金,艮為小木。五之二,以金剡艮,故「剡木為矢」。乾為威,五之二,故「以威天下」。弓發矢應,而坎雨集,故「取諸睽」也。

上古穴居而野處,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,上棟下宇,以待風雨,蓋取諸大壯。

虞翻曰:無妄,兩象易也。無妄乾在上,故稱「上古」。艮為穴居,乾為野,巽為處,無妄乾人在路,故「穴居野處」。震為後世,乾為聖人,後世聖人,謂黃帝也。艮為宮室,變成大壯,乾人入宮,故「易以宮室」。艮為待,巽為風,兌為雨,乾為高,巽為長木,反在上,為棟。震陽動起,故「上棟」。下宇,謂屋邊也。兌澤動下,為下宇。無妄之大壯,巽風不見。兌雨隔震,與乾絕體。故「上棟下宇,以待風雨」,蓋「取諸大壯」者也。

古之葬者,厚衣之以薪,葬之中野,不封不樹,喪期無數,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,蓋取諸大過。

虞翻曰:中孚,上下易象也。本無乾象,故不言上古。大過乾在中,故但言古者。巽為薪,艮為厚,乾為衣,為野,乾象在中,故「厚衣之以薪」。葬之中野,穿土稱封。封,古窆字也。聚土為樹,中孚無坤坎象,故「不封不樹」。坤為喪期,謂從斬衰至緦麻。日月之期數,無坎離日月坤象,故「喪期無數」。巽為木,為入處;兌為口;乾為人;木而有口,乾人入處,棺斂之象。中孚艮為山丘,巽木在裏,棺藏山陵,槨之象也,故「取諸大過」。

上古結繩而治,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。百官以治,萬民以察,蓋取諸夬。

《九家易》曰:古者無文字,其有約誓之事,事大大其繩,事小小其繩,結之多少,隨物眾寡,各執以相考,亦足以相治也。夬本坤世,下有伏坤,書之象也。上又見乾,契之象也。以乾照坤,察之象也。夬者,決也。取百官以書治職萬民,以契明其事。契,刻也。大壯進而成夬,金決竹木,為書契象,故法夬而作書契矣。

虞翻曰:履上下象易也。乾象在上,故復言上古。巽為繩,離為罔罟,乾為治,故「結繩以治」。後世聖人,謂黃帝、堯、舜也。夬旁通剝,剝坤為書,兌為契,故「易之以書契」。乾為百。剝艮為官,坤為眾臣,為萬民,為迷暗。乾為治。夬反剝,以乾照坤。故「百官以治,萬民以察」。故「取諸夬」。大壯、大過、夬,此三蓋取直兩象,上下相易,故俱言易之。大壯本無妄。夬本履卦。乾角俱在上,故言上古。中孚本無乾象,大過乾不在上,故但言古者。大過亦言後世聖人易之,明上古時也。

是故易者,象也。

幹寶曰:言是故,又總結上義也。

虞翻曰:易謂日月,在天成八卦象,縣象著明,莫大日月是也。

象也者,象也。

崔覲曰:上明取象以制器之義,故以此重釋於象。言易者象於萬物。象者,形象之象也。

彖者,材也。

虞翻曰:彖說三才,則三分天象。以為三才,謂天地人之道也。

爻也者,效天下之動者也。

虞翻曰:動,發也。謂兩三才為六畫,則發揮剛柔而生爻也。

是故吉兇生,而悔吝著也。

虞翻曰:爻象動內,則吉兇見外;吉兇悔吝者,生乎動者也,故曰「著」。

陽卦多陰,陰卦多是,其故何也?

崔心曰:此明卦象陰陽與德行也。陰卦多陰,謂震、坎、艮,一陽而二陰。陰卦多陽,謂巽、離、兌,一陰而二陽也。

陽卦奇,陰卦耦,其德行何也?

虞翻曰:陽卦一陽,故「奇」。陰卦二陽,故「耦」。謂德行何可者也。

陽一君而二民,君子之道也。陰二君而一民,小人之道也。

韓康伯曰:陽,君道也。陰,臣道也。君以無為統眾無為,則一也。臣以有事代終有事,則二也。故陽爻畫一,以明君道必一。陰爻畫兩,以明臣體必二。斯陰陽之數,君臣之辯也。以一為君,君之德也。二居君位,非其道也。故陽卦曰:君子之道也;陰卦曰:小人之道也。

《易》曰:憧憧往來,朋從爾思。

翟元曰:此鹹之九四辭也。鹹之為卦,三君三民,四獨遠陰,思慮之爻也。韓康伯曰:天下之動,必歸於一,思以求朋未能,寂寂以感物,不思而至也。

子曰:天下何思何慮?天下同歸而殊塗,一致而百慮。

韓康伯曰:夫少則得,多則惑。塗雖殊,其歸則同。慮雖百,其致不二。茍識其要,不在博求。一以貫之,不慮而盡矣。

天下何思何慮?

虞翻曰:易無思也。既濟定,六位得正,故「何思何慮」。

日往則月來,

虞翻曰:謂鹹初往之四,與五成離,故「日往」。與二成坎,故「月來」。之外「日往」,在內「月來」,此就爻之正者也。

月往則日來,

虞翻曰:初變之四,與上成坎,故「月往」。四變之初,與三成離。故「日來」者也。

日月相推而明生焉。

虞翻曰:既濟體兩離坎象,故明生焉。

寒往則暑來,

虞翻曰:乾為寒,坤為暑,謂陰息陽消,從姤至否,故寒往暑生為也。

暑往則寒來,

虞翻曰:陰詘陽信,從復至泰,故暑往寒來也。

寒暑相推而歲成焉。

崔覲曰:言日月寒暑。往來雖多,而明生歲成,相推則一,何思何慮於其間哉!

往者詘也,

荀爽曰:陰氣往,則萬物詘者也。

來者信也,

荀爽曰:陽氣來,則萬物信者也。

詘信相感則利生焉。

虞翻曰:感,鹹象,故「相感」。天地感而萬物化生,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,故「利生」。利生謂陽出震,陰伏藏。

尺蠖之詘,以求信也。

荀爽曰:以喻陰陽氣屈以求信也。

龍蛇之蟄,以存身也。

虞翻曰:蟄,潛藏也,龍潛而蛇藏。陰息初,巽為蛇。陽息初,震為龍。十月坤成,十一月復生。姤巽在下,龍蛇俱蟄。初坤為身。故「龍蛇之蟄,以存身」也。

侯果曰:不詘則不信,不蟄則無存,則屈蟄相感而後利生矣。以況無思得一,則萬物歸思矣。莊子曰:古之畜天下者,其治一也。《記》曰:通於一,萬事畢。無心得,鬼神服。此之謂矣。蠖,詘行蟲。郭璞雲:蝍就也。

精義入神,以致用也。

姚信曰:陽稱精,陰為義。入在初也。陰陽在初,深不可測,故謂之「神」。變為姤復,故曰「致用也」。

韓康全曰:精義,物理之微者也。神,寂然不動、感而遂通者也。理入寂一,則精義斯得,乃用無極也。

幹寶曰:能精義理之微,以得未然之事,是以涉於神道,而逆禍福也。

利用安身,以崇德也。

《九家易》曰:利用,陰道用也。謂姤時也。陰升上究,則乾伏坤中,詘以求信,陽當復升。安身,嘿處也。時既潛藏。故利用安身,以崇其德。崇德,體卑而德高也。

韓康伯曰:利用之道,皆安其身而後動也。精義由於入神以致其用,利用由於安以崇基德。理必由乎其宗,歸根則寧,天下之理得之。若役其思慮,以求動用,忘其安身,以殉功美,則偽彌多理愈失,名彌美而累愈彰矣。

過此以往,未之或知也。

荀爽曰:出乾之外,無有知之。

窮神知化,德之盛也。

虞翻曰:以坤變乾,謂之「窮神」。以乾通坤,謂之「知化」。乾為盛德,故「德之盛」。

侯果曰:夫精義入神,利用崇德,亦一致之道極矣。過斯以往,則未之能知也。若窮於神理,通於變化,則德之盛者能矣。

《易》曰:困於石,據於蒺藜,入於其宮,不見其妻,兇。

孔穎達曰:上章先言利用安身,可以崇德。若身危辱,何崇之有?此章引困之六三。履非基位,欲上於四,四自應初,不納於已,是困於九四之石也。三又乘二,二是剛物,非已所乘,是據於九二之蒺藜也。又有人於其宮,不見其妻,兇之象也。

子曰:非所困而困焉,名必辱。

虞翻曰:困本鹹。鹹三入宮,以陽之陰,則二制坤,故以次鹹。為四所困,四失位惡人,故「非所困而困焉」。陽稱名,陰為辱,以陽之陰下,故「名必辱」也。

非所據而據焉,身必危。

虞翻曰:謂據二,二失位,故「非所據面據焉」。二變時,坤為身,二折坤體,故「身必危」。

既辱且危,死其將至,妻其可得見邪。

陸績曰:六三從困辱之家,變之大過,為棺槨死喪之象,故曰「死其將至」,妻不可得見。

《易》曰:公用射隼於高庸之上,獲之無不利。

孔穎達曰:前章先須安身,可以崇德。胡此明藏器於身,待時而動,是有利也。故引解之上六以證之矣。

子曰:隼者,禽也。

虞翻曰:離為隼,故稱「禽」。言其行野容如禽獸焉。

弓矢者,器也。

虞翻曰:離為矢,坎為弓,坤為器。

射之者,人也。

虞翻曰:人,賢人也。謂乾三。伏陽出而成乾,故曰「射之者人」。人則人,三應上,故上令三出而射隼也。

君子藏器於身,待時而動,何不利之有?

虞翻曰:三伏陽,為君子。二變時,坤為身,為藏器,為藏弓矢,以待射隼。艮為待,為時。三待五來之二,弓張矢發,動出成乾,貫隼入大過死,兩坎象壞,故「何不利之有」。《象》曰:以解悖,三陰小人,乘君子器,故上觀三出,射出隼也。

動而不括,是以出而有獲,語成器而後動者也。

虞翻曰:括,作也。震為語,乾五之坤二成坎弓,離矢動以貫隼,故「語成器而後動者也」。

子曰:小人不恥不仁,不畏不義,

虞翻曰:謂否也。以坤滅乾,為不仁不義。坤為恥,為義。乾為仁,為畏者也。

不見利不動,不威不徵。

虞翻曰:否乾為威,為利。巽為近利。謂否五之初,成噬嗑市。離日見乾,為見利;震為動,故「不見利不動」。五之初,以乾威坤,故「不威不徵」。震為徵也。

小徵而大誡,此小人之福也。

虞翻曰:艮為小。乾為大。五下威初,坤殺不行,震懼虩虩,故「小懲大誡」。坤為小人,乾為福。以陽下陰,民說無疆,故「小人福也」。

《易》曰:「屨校滅趾,無咎」。此之謂也。

《九家易》曰:噬嗑六五,本先在初,處非其位,小人者也。故歷說小人所以為罪,終以致害,雖欲為惡,能止不行,則「無咎」。侯果曰:噬嗑初九爻辭也。校者,以木夾足止行也。此明小人因小刑而大誡。乃福也。

善不積,不足以成名。

虞翻曰:乾為積善,陽稱名。

惡不積,不足以滅身。

虞翻曰:坤為積惡,為身。以乾滅坤,故「滅身」者也。

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,

虞翻曰:小善謂復初。

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,

虞翻曰:小惡謂姤初。

故惡積而不弇,

虞翻曰:謂陰息姤至遁,子弒其父,故「惡積而不可弇」。

罪大而不可解。

虞翻曰:陰息遁成否,以臣弒君,故「罪大而不可解」也。

《易》曰:何校滅耳,兇。

《九家易》曰:噬嗑上九爻辭也。陰息初升五,所在失正,積惡而罪大,故為上所滅。善不積,斥五陰爻也。聰不明者,聞善不聽,聞戒不改,故「兇」也。

子曰:危者,安其位者也。

崔覲曰:言有危之慮,則能安其位不失也。

亡者,保其存者也。

崔覲曰:言有亡之慮,則能保其存者也。

亂者,有其治者也。

崔覲曰:言有防亂之慮,則能有其治者也。

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,

虞翻曰:君子,大人。謂否五也。否坤為安。危,謂上也。

翟元曰:在安慮危。

存而不忘亡,

荀爽曰:謂除戎器,戒不虞也。

翟元曰:在存而不忘亡。

治而不忘亂,

荀爽曰:謂思患而逆防之。

翟元曰:在治而慮亂。

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。

虞翻曰:坤為身。謂否反成泰,君位定於內,而臣忠於外,故「身安而國家可保也」。

《易》曰:其亡!其亡!

荀爽曰:存不忘亡也。

系於包桑。

荀爽曰:桑者,上玄下黃。乾坤相包以正,故「不可忘也」。

陸績曰:自此以上,皆謂否陰滅陽之卦。五在否家,雖得中正,常自懼以危亡之事者也。

子曰:德薄而位尊,

虞翻曰:鼎四也。則離九四,兇惡小人,故「德薄」。四在乾位,故「位尊」。

知少而謀大,

虞翻曰:兌為小知,乾為大謀,四在乾體,故「謀大」矣。

力少而任重,

虞翻曰:五至初,體大過,本末弱,故「力少」也。乾為仁,故「任重」。以為已任,不亦重乎。

尟不及矣。

虞翻曰:尟,少也。及,及於刑矣。

《易》曰:鼎折足,覆公餗,其刑渥,兇。言不勝其任也。

孔穎達曰:言不能安身,智小謀大,而遇禍也。故引鼎九四以證之矣。

子曰:知幾其神乎。

虞翻曰:幾,謂陽也。陽在復初稱幾,此謂豫四也。惡鼎四折足,故以此次言豫四知幾,而反復初也。

君子上交不諂,下交不瀆,

虞翻曰:豫上,謂四也。四失位諂瀆。上謂交五,五貴;震為笑言,笑言且諂也,故「上交不諂」。下謂交三,坎為瀆,故「下交不瀆」。欲其復初得正元吉,故「其知幾乎」。其知幾乎?

侯果曰:上謂五侯,下謂凡庶。君子上交不至諂媚,下交不至瀆慢,悔吝無從而生,豈非知微者乎。

幾者,動之微,吉之先見者也。

虞翻曰:陽見初成震,故「動之微」。復初元吉,吉之先見者也。

韓康伯曰:幾者,去無入有。理而未形者,不可以名尋,不可以形睹也。唯神也。不疾而速,感而遂通,故能玄照鑒於未形也,合抱之木,起於毫末,吉兇之彰,始乎微兆,故言「吉之先見」。

君子見幾而作,不俟終日。《易》曰:介於石,不終日,貞吉。介如石焉,寧用終日,斷可識矣。

孔穎達曰:前章言精義入神,此明知幾入神之事,故引豫之六二以證之。

崔覲曰:此爻得位居中,於豫之時,能順以動而防於豫。如石之耿介,守誌不移,雖暫豫樂,以其見微,而不終日,則能「貞吉」,斷可知矣。

君子知微知章,知柔知剛,

姚信曰:此謂豫卦也。二下交初,故曰「知微」。上交於三,故曰「知章」。體坤處和,故曰「知柔」。與四同功,故曰「知剛」。

萬夫之望。

荀爽曰:聖人作萬物睹。

幹寶曰:言君子茍達於此,則萬夫之望矣。周公聞齊魯之政,知後世強弱之勢;辛有見被發而祭,則知為戎狄之居。凡若此類,可謂知幾也。皆稱君子。君子則以得幾,不必聖者也。

子曰:顏氏之子,其殆庶幾乎。

虞翻曰:幾者,神妙也。顏子知微,故「殆庶幾」。孔子曰:回也其庶幾乎。

有不善未嘗不知,

虞翻曰:復以自知。老子曰:自知者明。

知之未嘗復行也。

虞翻曰:謂顏回不遷怒,不貳過。克已復理,天下歸仁。

 上一卷 ↑返回頂部 下一卷